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完善我校学生社团工作的管理体制,加强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建立规范的财务工作制度,促进和保障学生社团积极健康的发展,维护学生社团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各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工作及其他相应财务工作应符合本办法的规定。各学生社团应当根据有关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加强财务工作,严格财务监督,保证财务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第三条 学生社团的活动经费以学生活动经费支持为主。在报请校团委批准后,可接受社会力量的赞助,但其赞助行为不得损害学校、学生社团的利益,不得在校内从事经营活动。
第四条 学生社团经费的使用要遵循先申请后使用的原则,用于学生社团的管理及各个活动组织上,不得用于与学生社团活动无关的活动与事项。
第五条 学生社团所有财产属学生社团全体成员共有,必须用于服务学生,发展学生社团,繁荣中国足球彩票,开展积极有益的活动,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第二章 学生社团经费管理
第六条 学生社团活动经费由团委专项管理,用于各学生开展社团活动的补助,购买日常学生活动用品,组织大型社团活动的开销等。
第七条 经费使用前,学生社团须向业务指导单位提交活动策划书及预算,财务负责人须填写《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活动经费申请表》,由指导教师签字、业务指导单位审批后方可使用。
第三章 财务监管
第八条 学生社团日常财务监管由业务指导单位负责。学生社团财务负责人在财务支出后,须保留凭证并上交业务指导单位审核。
第九条 学生社团财务工作应符合学校财务处相关规定。社团登记账本必须以有效发票为依据,否则不予入账。
第十条 学生社团账本进行交接时,应在账本上注明
转交时间、相关情况,转交时须有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签字确认。
第十一条 学生社团年审期间,财务负责人须将本学年财务情况提交至校团委。
第十二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责令进行整改,并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社团年审不予通过,具体责任人按学校规定给予处分
(一)学生社团章程中没有明确财务规定,或与本细则相悖的;
(二)不配合校团委及业务指导单位进行财务监管的;
(三)隐藏其他各项收入的;
(四)对各项收支不能出具统一收据的;
(五)虚列支出的;
(六)由于保管不善,导致学生社团资产严重损失的;
(七)账目混乱不清的;
(八)其他违反学校财务规定的行为。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生效,原《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社团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作废。